数字音乐发展进入高速期 多元化盈利模式亟待拓展

2018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已达76.3亿元,同比增长接近60%,是市场商业化复兴的体现。

近日,国际唱片协会IFPI发布了《2019年全球音乐产业报告》(以下简称《产业报告》),该报告显示,中国继2017年首次进入全球前十大音乐市场后,2018年排名攀升至第七位,实现了短期之内的快速增长。

据艾瑞咨询最新发布的《2019年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已达76.3亿元,同比增长接近60%,是市场商业化复兴的体现。

分析称,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在国家政策保驾护航的背景下,正朝着健康、优质的商业化道路发展,但目前我国数字化音乐产业仍存在盈利模式单一的现状,未来,应积极探索数字音乐商业化新模式,数字音乐生态将会不断丰富。

数字音乐产业商业化发展

《产业报告》指出,在全球音乐产业收入中,数字音乐收入占据58.9%的份额。而中国音乐市场的繁荣也离不开数字音乐的助推力。

据艾瑞咨询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为76.3亿元,整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趋势,尤其是2015年前后在政策对音乐版权的大力巩固下,出现了113.2%的增长率。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中国国家版权局下令所有网络音乐服务商删除侵权内容,共有220多万首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下架,这一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数字音乐侵权盗版,数字音乐的传播秩序大为改善。

此后,随着阿里音乐、QQ音乐、海洋音乐等几大音乐平台的建立和扩大,交易型音乐市场在中国首次出现,这意味我国数字音乐向健康的商业化发展道路迈进。

“虽然数字音乐进入中国的时间可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但其真正规模化的商业发展则是在近几年,以政策、环境和资本等因素作为驱动力。”艾瑞咨询产业分析师张女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从构成上来看,张女士分析指出,中国数字音乐平台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用户付费、广告收入、以及版权运营收入三个方面。在正版化改革之前,平台营收主要依靠于广告收入,但由于数字音乐平台本身广告变现能力较弱,仅限于开屏、banner等形式,因此在政策推行正版化后,用户付费收入的占比保持持续增高,广告收入增长出现滞缓。另一方面,2018年版权运营收入带动了整体市场规模的再一次增长,由数字音乐平台向第三方机构转授音乐版权,活跃利用和开发音乐版权价值,使得其拓展出更多元化的商业模式。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音乐社交是中国在线音乐平台独有的一种类平台类型。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包含在线K歌与音乐直播在内的在线音乐社交市场在2018年达到373.7亿元的市场规模,同时未来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目前,许多头部数字音乐平台已开始围绕社交方面进行布局,包含开设用户交流互动社区,邀请明星与KOL入驻平台,以及联动其他在线音乐社交产品等行动。”张女士分析指出,例如:QQ音乐与全民K歌达成联合运营,酷狗音乐旗下开发出音乐直播软件酷狗直播,网易云音乐开放LOOK直播和短视频功能等。这将有利于增强平台用户粘性,提升平台音乐内容多样化(从PGC音乐内容到UGC音乐内容和视频内容),同时由直播、K歌带来礼物打赏类的新的用户付费形式。更为关键的一点是,粉丝经济效应(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表明:明星和KOL的存在更能调动用户付费的积极性,这将对提升平台用户付费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探索数字音乐商业化新模式

“整体上看,尽管近几年数字音乐单用户价值正在稳步提升,但是相比于在线视频、短视频动辄几百元的ARPU相比,数字音乐的ARPU值较低。同时,从人均音乐消费水平上看,我国与世界主流音乐消费国家也存在巨大差距。”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付一夫分析指出,目前我国数字音乐行业商业化程度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现今音乐平台多以会员付费为主的盈利商业化模式。事实上,数字音乐行业存在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未来,如何促进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良好发展?“在盈利模式上,或许可能在衍生付费内容上挖掘商业潜力。”付一夫称,第一是音乐直播,粉丝用户在与歌手在线互动直播中,能够通过虚拟物品付费、增值服务付费实现变现;第二是售卖音乐衍生产品,这里的音乐衍生产品不再局限于艺人周边产品,而是延伸到了生活用品、食品、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甚至建立起音乐电商平台;第三是O2O服务,即线上线下相结合,互联网行业与传统行业跨界合作。例如音乐平台可与票务平台合作销售歌手的演唱会门票并实现精准营销,促进销售。

数字音乐生态也将会不断丰富,一方面,在上游扶持原创、发掘潜力艺人,另一方面,向下游拓展渠道,挖掘粉丝经济。从产品导向转为用户导向,从满足需求到创造需求,从单纯的音乐播放器转到“听看唱玩”多元化服务发展。但无论如何转变,用户永远是数字音乐生态的核心。付一夫补充道。

另外,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应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借鉴海外发展经验,探索流媒体音乐平台商业模式。

据IFPI的数据显示,早在2016年,全球流媒体音乐的收入就已经超过了传统数字音乐(不包含流媒体)的收入,2017年收入更是达到66亿美元,在全球录制音乐产业收入中占比38.2%。

据了解,流媒体音乐是指以流式传输的方式在互联网平台上播放的音乐,相比将数字音乐下载到本地永久保存,使用流媒体在线收听能够刺激用户持续为音乐内容进行付费。

“在中国的数字音乐平台中,流媒体音乐形式的建立尚处在起步阶段,用户仍习惯于将音乐下载到本地进行收听。但在目前,已有平台开始尝试弱化下载功能,例如针对部分音乐仅允许用户在成为付费会员期间将音乐下载到本地播放、或是限制每月下载歌曲数量等。”张女士分析指出,相信在未来,随着下载音乐功能进一步被弱化,流媒体音乐播放形式将逐渐建立成熟,用户付费的意愿也将得到有效提升。考虑到版权成本、用户留存等阻碍因素,这将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而基于所保有的大量正版音乐内容,数字音乐平台未来将在版权运营方面进行探索。”张女士表示,一方面深入产业链上游,通过投资/收购唱片公司、持续孵化独立音乐人等方式节省版权成本,同时进一步扩大版权内容库,加强自身对于版权的控制。另一方面将在下游与包括音乐节、综艺、影视剧、游戏等更多的泛娱乐板块形成联动,活跃开发并利用音乐版权价值,更重视音乐IP的孵化与挖掘。最终将能够形成一条围绕数字音乐平台而运营的完整的数字音乐版权产业链,并且带动中国音乐版权价值在未来持续地增长。

总之,国家政策扶持和资本青睐为我国音乐产业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传统音乐产业与新兴音乐产业加快融合,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激发消费活力,推动了中国音乐产业快速增长。在中国文娱市场繁荣发展的今天,音乐产业也会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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