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东”们如此猖狂,平台对这条灰色产业链真束手无策?

这些账号背后,很有可能是一条冒充明星养号、进而发展成直播卖货甚至诈骗的灰色产业链

你好,我是你“爱豆”,打钱。

61岁的女士和“靳东”们,能发生什么?

10月13日,靳东工作室发布声明,有用户以靳东的名义,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与粉丝网友们互动,以达到销售产品和获取利益的目的,甚至出现了不法的行为。并直接点名指出“东弟弟”“靳东”“靳东D”“@靳东”等账号,为仿冒号。

而这张声明背后的故事,是一个61岁女士,她在抖音迷恋上了“靳东”,沉迷在短视频的海洋里,狂热到茶饭不思,为伊消得人憔悴。她要离开家人,抛下一切去找那个承诺给她100万还送房的“靳东”。

话题发酵,明星仿冒号再次引发热议。

因为,这些账号背后,很有可能是一条冒充明星养号、进而发展成直播卖货甚至诈骗的灰色产业链,而它们发布的与艺人相关的内容,都有可能会转化为这个链条上的真金白银。短视频平台的监管问题再次进入热议话题池。

“假靳东”们的拙劣骗局:你好,我是你“爱豆”,打钱。

“亲爱的姐姐,国庆休息,正在直播,欢迎姐姐点头像进来冲人气。”

假账号一边发着艺人的真人视频,一边通过软件合成模仿艺人配音,跟沉迷其中的黄女士们打招呼。

而就是这样,边缘模糊的抠图人物,搭配山山水水的背景和口型都对不上的音频,就能让中老年人沉迷其中,满屏都是“弟弟你好……”、“我爱你……”的“爱意”表达,和“贵妇膏”的消费。

别小看如此粗糙的制作和如此拙劣的骗局,大批量仿冒号的背后,是难以现象的灰色产业链。

如果你也因为“60岁大妈玩抖音爱上“假靳东”的新闻检索过这些仿冒号,不难发现,这些仿冒号的命名、内容、和转化套路均有轨迹可循。

如何仿冒?

以上图仿冒刘恺威——你的威弟,为例。头像使用艺人照片,名称使用相关的关键词,通常是“东哥”“威弟”之流,但关联话题是艺人正名,再配合粗糙的艺人真人出镜,但内容是虚假的视频,吸引关注。

从虚假视频花花绿绿和充满年代感的背景音乐使用来看,它们的目标受众很清晰——年长用户们,并利用高年龄层用户对互联网的认知不足,这一套流程下来,足够吸引大妈们如局了。

又如何变现?

吸引到观众之后,用话术诱骗粉丝点击、观看,完成导流,增加账号活跃度和粉丝粘性,常用话术:“比如,亲爱的姐姐,你愿意进来支持弟弟吗”;之后进行直播卖货、骗打赏。

即便没有直播卖货行为,最终也可以以卖号的方式换取直接的利益。

而根据每日人物的报道:假刘恺威和假靳东所售卖的贵妇膏均来自“东东优选小店”的抖音小店,厂商是一家名叫“欧束菲”的广东化妆品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

合理推测,这是有预谋、有产业链的“卖货”行为。

好比在小区门口兜售保健品的不法商贩们,他们嘘寒问暖,胜似亲人,都是计划好的诱导消费行为。

而就在黄女士遇到假靳东的消息引起大面积讨论后,无数的“黄女士”浮出水面,她们年龄相仿,都沉迷“靳东”,仿佛做数据上头的饭圈女孩们。

于是,舆论从一开始的玩笑氛围,迅速转入中老年女性情感空缺的思考。从表面上来看,大家终于不再谴责受害者,愿意换位思考了。

可大家似乎忽略了,事态发展至今,平台虽然一刀切,清除了那些伪装成靳东的账号,骗子们闻风而动,也纷纷清空了作品。

但假肖战、假王一博、假董卿们依然很活跃。

那些暂时清空视频的账号也只不过是等待一个换马甲卷土重来的机会而已。

真束手无策吗?

高仿号并非短视频平台的特殊产物,对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来说,高仿号甚至高仿号诈骗都并非太阳底下的新鲜事。

早在2017年,微博官方就曾先后三次在“微博管理员”账号发布风险提示,对高仿号进行了严厉打击。但效果甚微。

高仿号猖獗到岳云鹏亲自下场怒斥:“请高仿离开,请骗赞离开。”

有个著名的高仿林依晨账号,甚至吸引了包括艺人在内的35万粉丝关注;陈坤和沙溢也曾在微博下把“赴丽颖”当成了赵丽颖。宋祖儿为打击ins高仿不得不把正确的ID打在图片中自己的脸上,但依然无法阻止对方修改水印,盗图继续仿冒。

就在去年,SHE的Ella发文庆祝七周年结婚纪念日,热评第一位是孟美歧,也并非孟美岐本人账号。

从2017年到如今,微博仿冒号的故事依旧源源不断。

即便事态至此,舆论哗然,但随手一搜“肖战”,依然满抖音都是高仿号,部分假账号粉丝数量甚至高达20w。你的威弟视频内容、账号也都还在,并未注销或出现任何风险警告。搜索东弟或东哥也依然有大量使用靳东视频内容的账号。

高仿号如此猖狂,平台真束手无策吗?

一方面,在执行层面,根据《网络信息传播权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只要平台运营商可以判定“高仿号”能够引发侵权行为,就可以对相关高仿号进行处罚。

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平台运营商不是执法单位,他们并不具备任何采取行动的权利。因此,即便是原博主进行了反馈,运营商也只能建议受害者走司法途径,证明一下谁才是高仿之后进而采取下一步维权。即便原博主状告运营商,通常也都是无疾而终。

更不用说,使用同名或相近似的名字,在法律上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在不恶意混淆高仿与正主账号,并进行明确商业行为对艺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即便高仿上蹿下跳,以吸引了注意力为荣、高兴地像瓜地里的猹,也只能像打地鼠一样,谁过分冒头就打一棒,一刀切的清除,消除隐患。

另一个角度,假设这些高仿用户,能够为平台吸引来原本非主要年龄层受众用户,他们将为带来活跃度、用户数和kpi。这样的情况下,平台与数量庞大甚至成体系化的仿冒号之间,就变的暧昧又模糊了,毕竟他们也是重要用户数据的一部分。

而比起台面上的交易行为,更值得警惕的,其实是那些绕开平台监管,进入私人领域交流的可能性。

当“东哥”无法在抖音上跟“黄女士”陷入爱河,他会不会进入微信?进入银行卡账号?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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