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记者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原广播电视台记者、编辑刘新因严重违法接受立案调查。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原广播电视台记者、编辑刘新因严重违法接受立案调查。刘新身为公职人员,私欲膨胀,与他人串供,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新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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