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东方明珠发布《关于副董事长、总裁辞职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东方明珠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刘晓峰先生的书面辞呈。
刘晓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总裁职务,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职务一并辞去。
东方明珠方面称,刘晓峰的辞任,不会导致其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前述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晓峰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东方明珠还表示,前述辞呈自其公司董事会收到辞呈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刘晓峰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东方明珠曾发布了一份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沈军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在新任董事长产生之前,由公司副董事长宋炯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