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项广播电视技术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7月1日,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公告,废止76项广播电视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丨国家广电智库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技术标准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标准化工作,根据《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对2014年及之前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进行了复审清理。

今天(7月1日),总局官网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废止〈广播电视专用微波接力电路传输体制〉等广播电视技术行业标准的通知》(广电发〔2019〕63号),废止76项广播电视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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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项广播电视技术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废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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