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分割第一案有结果啦!

最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酌定被告赵某向三原告各支付折价补偿款85万元,同时,依照各方确认的分配比例,支付合作期间稿酬、分红及平台收入等。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第一起微信公众号合伙运营团队退伙财产分配案件,明确了微信公众号的虚拟财产法律属性。

近年来,微信公众号成为品牌营销、广告投放的新渠道。一些高流量的“自媒体”,推广费用报价高达数万元甚至十余万元,而估值更是动辄千万元。此次财产分配案涉及的微信公众号在经营上也很成功。据报道,这个以原创内容为主的消费和生活类公众号,由四个合伙人共同设立,年收入达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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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但是微信公众号的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却一直“妾身未明”。可以说,此案的判决是一个“契机”,明确了微信公众号是“具有独立性、支配性、价值性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商业价值”,并且为微信公众号未来的发展解答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商业价值如何认定?共同运营者是否构成合伙关系?在面临创始团队分家时,价值分割和收益分配又该如何确定?法律正是在处理这些新兴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与时俱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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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酌定被告赵某向三原告各支付折价补偿款85万元,同时,依照各方确认的分配比例,支付合作期间稿酬、分红及平台收入等。日前,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在自媒体时代,不少合伙人就像此案的四位当事人一样,仅停留于“口头约定”,唯恐签书面协议会伤了彼此的交情。所以,此案也为这些合伙人们提了个醒:无规矩不成方圆,想合作长久,先立好规矩。书面协议必不可少,要明确约定好合伙份额、分配模式、退出路径等事项。只有这样,信任才能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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