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起诉《军师联盟》制作公司 一审获赔1.6亿

原告江苏卫视向法院提出以下几点诉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0,08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军师联盟》这一年,可谓赚足了眼球。无论是其超强的演员阵容还是高昂的投资制作都吊足了观众的胃口,正剧播出之后也在网络上引起了观众的热议。然而围绕其中间的相关纠纷,也不断引发人们的关注,尤为涉嫌一起标的额多达2亿元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公开宣判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卫视)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公司)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决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协议合同》,盟将威公司赔偿江苏卫视1.6亿元。

据悉,《军师联盟》是由盟将威公司、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公司)、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二文化公司)投资制作。优酷出资3.36亿元买下了上部《军师联盟》的网络独播权,江苏卫视与安徽卫视出资1.17亿元买下了卫视播放权。但是《军师联盟》在两个渠道播放天壤地别,《军师联盟》成就了优酷,同样支付了巨额版权费拿到“首播权”的江苏卫视却并未获得预期的收视效果。

有消息称:《军师联盟》在卫视播放的成绩并不理想,盟将威影视在未收到江苏卫视的尾款时,被江苏卫视以《军师联盟》下半部《虎啸龙吟》没有给江苏卫视播出为由诉至法庭索赔两亿。

原告江苏卫视向法院提出以下几点诉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0,08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盟将威公司辩称:盟将威公司已完全履行与原告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全部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况。《合同》中约定的剧集为《军师联盟》,并不包括原告主张的《虎啸龙吟》。原告并未依照合同如约支付全部费用,已构成违约。希望法庭提出调解。 

第三人华利公司与不二文化公司表示并不清楚纠纷情况。 

法院认为此次争论的主要焦点为:被告盟将威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核心问题是双方《许可合同》中约定的《军师联盟》包不包含《虎啸龙吟》;本案的《许可合同》应不应该解除;原告主张的违约赔偿金额是否过高,是否应当调整。 

经审理,法院判决:

1. 解除2016年6月30日原、被告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

2. 被告向原告赔偿1.6亿违约金

3.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面对如此天价赔偿,盟将威公司将会有怎样的应对呢?反思或上诉?小编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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