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账号

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月22日起施行。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对互联网用户注册后超过六个月不登录、不使用的公众账号,可以根据服务协议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征求意见稿》共包括总则、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监督管理四章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