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被打,打人者被撤销政协常委职务

政协和县十届二十六次常委会决定,鉴于张小三违法事实,撤销其县十届政协常务委员职务、委员资格。

情况通报

2021年3月23日,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根据群众举报,前往和县洁福康餐具清洗配送部进行暗访报道,期间发生记者被打事件。和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刻介入调查。经现场初步调查,勒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对工作车间进行查封;和县洁福康餐具清洗配送部负责人张小三打人违法行为成立,对张小三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1天、罚款600元的处罚决定。政协和县十届二十六次常委会决定,鉴于张小三违法事实,撤销其县十届政协常务委员职务、委员资格。   

目前,对和县洁福康餐具清洗配送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县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中共和县县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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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共频道评论:

殴打记者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记者的正当采访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铁肩担道义、辣手写文章”是记者职业的本能,假如记者的采访动辄被非法阻挠,记者的人身安全屡屡受到威胁,“铁肩”都被打了,如何“担道义”?

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权为法律所赋予,记者的新闻采访行为受法律保护,阻挠采访、殴打记者是公然挑战法律,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新闻媒体虽然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采访报道权一定程度上具有“公权力”的特征,在民主机制和法治社会中,新闻媒体代表公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对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某种意义上说,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也是在行使公共职能,记者履行职责也是在执行“公务”,因此,对非法阻挠记者采访报道,甚至对履行采访报道职责的记者施暴的行为,应当以“妨碍公务”论处。只有严肃党纪国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才能依法保障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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