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国家安全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聚焦“十五五”开局之年重要节点,通过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公益广告作品征集、遴选和集中展播活动,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群众公认的优秀作品,不断创新丰富国家安全教育形式,引导全社会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大力营造共护国家安全氛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国家安全根基。
二、主题内容
申报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紧密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聚焦以下内容进行创作:
(一)聚焦阐释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理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准确全面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系统阐释五大要素、五个统筹、十个坚持等重要内容,着重展现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真理伟力。
(二)聚焦宣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重大成就。围绕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取得的重大成就,全面展现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聚焦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增强辨别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能力,引导全社会用好法律武器捍卫国家安全。
(四)聚焦展示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生动实践。广泛宣传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实践,突出体现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积极履行国家安全法律义务,主动参与线索举报、宣传教育等活动的鲜活事例,引导全社会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使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遴选要求
(一)作品形式
公益广告作品分为音频作品、视频作品两类,作品单件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180秒,且应符合《首届国家安全公益广告作品申报要求》(见附件1)规定。
(二)申报主体
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三)作品报送
1.报送时间:截至2026年11月30日。
2.报送方式:参选机构及个人,将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2)邮寄至相关地址,同时将作品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
(1)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封面传媒主题报道中心,邮编:610000,
(2)材料接收邮箱:1183568737@qq.com,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霁月,13608018383,
雷远东,18628188153。
四、活动组织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活动的组织等工作。要加强与国家安全等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做好协同配合,支持制作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共同做好作品展播等工作。
(二)严守法律法规。申报方在作品遴选、展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申报方须保证对参选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申报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主办方有权对参评作品做相关公益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1.
首届国家安全公益广告作品申报要求.doc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