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微短剧发展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传媒歌 | 06/24 13:31 | 阅读: A+

为进一步繁荣微短剧,壮大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推动微短剧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起草了《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nrcwdj@nrta.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邮编100866,并在信封上注明“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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