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全国首个团体标准,新潮传媒牵头参与填补行业空白

规范梯媒广告发布势在必行。

每天出行乘坐电梯时,我们总会看见,或者说是被迫看见电梯里各类广告。洗脑的、打擦边球的……一些电梯广告,不仅带来噪声污染,还涉及低俗内容,影响城市形象。8月25日,《成都市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将为梯媒广告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提供标准化支撑。

作为《规范》起草单位成员,新潮传媒也成为全国首个梯媒广告发布团体标准制定的参与者。该规范的出台与实施,将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支撑梯媒广告行业自律规范,促进市场主体的良性竞争,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助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这意味着电梯广告行业向高质量发展又前进了一大步。

规范梯媒广告发布势在必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作为出行保障的电梯数量增速迅猛。其中,电梯广告作为一种独特而实效的优质新媒体,随着梯媒数量的不断增长,已逐渐成为影响中国主流消费人群的核心力量,并以其高性价比、高灵活性等显著优势受到越来越多广告主的青睐。但是,由于发布流程、发布管理等方面还有待改善,部分电梯广告存在侵占隐私空间、打扰居民生活、破坏宜居环境等问题,建立以规范住宅物业、商业物业等梯媒广告发布活动为重点的团体标准势在必行。

经过各方历时4个多月的努力,全国首个梯媒广告发布团体标准正式颁布,其结合成都市指导广告业发展、引导行业自律的实际需要,以规范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等梯媒广告发布活动为重点,科学性指导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自治管理。该《规范》共由六部分组成,充分整合广告行业、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广告发布全流程为时间节点,明确了广告发布内容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广告位设置、广告投放标准等内容。包括梯媒广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发布流程和管理要求,适用于电梯轿厢、电梯门和电梯等候区等区域的广告发布和管理,规定了电梯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版面规格、材质和更换的频率、音量等标准要求,平面广告版面清晰标明广告发布信息等。

以更高标准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作为梯媒行业的头部企业,新潮传媒已在全国110多个城市有70万部电梯智慧屏,每天覆盖2亿家庭用户,已经成为中国社区媒体流量平台的领导者。随着城市化助力梯媒爆发增长,电梯屏资源迅速扩张,电梯媒体已经覆盖全国6亿受众,但目前我国有关电梯广告投放与管理仍然存在监管盲区。新潮传媒作为电梯媒体排头兵,在实现自身企业发展的同时,一直致力于推动梯媒广告行业的发展,践行企业担当,承担社会责任,更意识到需要作出一些改变引领行业升级。

广告经营(发布)者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活动,其广告发布设施不应遮挡电梯铭牌、按钮、标识及安全警示等内容;同一物业区的广告发布设施宜设置在电梯轿厢、电梯门、电梯等候区的统一位置。《规范》对电梯轿厢内、电梯等候区的电子屏安装位置提出建议,同时对住宅物业电梯轿厢、非住宅物业电梯轿厢内的广告投放数量总数、电子屏尺寸、框架尺寸、广告设施声音,电梯门上,门贴、投影膜等形式的广告发布设施尺寸及设施声音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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