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

小米起诉网络大V,为什么连新华社也在关注,该案件究竟有何特殊性?

爱奇艺公司诉称网易公司、网之易公司发表与《奇妙的食光》有关的涉案文章侵害其名誉权,最终被法院认定其理据不足,不予支持,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裁判结果:本案移送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泼水行为可视为对李彦宏名誉权的侵害,且涉嫌治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