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指出,领军人才工程着眼于选拔造就一批矢志爱国奉献、政治 立场坚定、勇于创新创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较强国际竞 争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加快解决我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行业人才结构失衡、领军人才匮乏、人才评价机制不够完善、 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相对不足等问题,促进和引领行业高质 量、创新性发展。
领军人才工程对某一阶段内高端人才作动态认定和重点培养,促进高层次人才质量提升。推选分期分批进行,2020年组织开展首批推荐工作,原则上每 2 年一批,力争到 2025 年选拔培养形成一支 500 人左右规模的行业领军人才队伍。
推选范围:
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部门、机构)从 事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相关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被推 荐为领军人才人选。
重点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注重选拔培养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加大对广电 5G 方向等新科技人才、网络视听新传播人才、网络文艺新创作人才、安全播出新保障人才、网络安全新技术人才、媒体融合新运营人才等的选拔培养力度,对现职党政干部推荐为人选应从严掌握。
资格条件:
推荐为领军人才的人选,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 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 爱国奉献精神。
2.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 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 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宣传、 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 究等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
4. 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5.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本领 域公认的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对个别成绩显 著或行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纳入推荐 范围。
现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 已纳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国家高 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 中青年专家(“突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 员(“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百 千万”)、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等更高 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本人才工程。
·《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指出,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着眼于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坚定、 业务精湛、锐意创新、成果突出的青年人才。按照早发现、 早储备、早培养的要求,重点遴选一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行业中已崭露头角、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创新人才,重点支持、跟踪培养、大胆使用、动态考评、严格管理,促进行业高素 质专业化的优秀青年人才不断涌现,建立一支靠得住、用得上的行业领军人才后备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推动广播电视 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的使命任务。
青年创新人才分期分批组织遴选,2020 年组织开展首批 推荐工作,原则上每 2 年一批,力争到 2025 年选拔培养 1000 名左右行业青年创新人才。
推选范围: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部门、机构)从 事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 技术、理论研究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可被推荐为青年创新人才人选。
重点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注重选拔培养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加大对广电 5G 方向等新科技人才、网络视听新传播人才、网络文艺新创作人才、安全播出新保障人才、网络安全新技术人才、媒体融合新运营人 才等的选拔培养力度,对现职党政干部推荐为人选应从严掌 握。
资格条件:推荐为青年创新人才的人选,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 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 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 社会责任感,学风严谨,作风正派。
3. 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和态势,勇于开拓创新,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一定创新成果,业绩较 为显著、影响较大,得到行业和社会认可,取得较好的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5.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本领 域公认的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对个别成绩显 著或行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纳 入推荐范围。
进一步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优 秀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对西藏、新疆等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 予以重点支持。
已纳入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千计 划”)、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青拔计 划”)、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 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本人才工程。
通知全文及方案细则如下: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电发〔2019〕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现将《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