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政策从企业发展、影视精品、本土题材创作、活动举办、设备研发、人才培训等10个方面进行扶持,是“全市唯一、全国领先”的影视产业政策,将为来宝安影视企业提供“零距离”贴身服务、“零缺陷”个性服务、“零干扰”服务。
目前,深圳市、各区尚未出台专门的影视产业发展政策。区六届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部署要“引进和支持影视公司发展,打造湾区影视产业高地”。为适应新环境,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发展,宝安区在原文化产业政策影视条款的基础上,推出《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了解,在政策编制过程中,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梳理国内 19 个省、市和地区的影视产业政策,委托深圳市社科院、深圳大学、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多次组织影视专家、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并广泛征求区各相关单位、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历经9个月26稿修改,起草完成《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宝安影视十条”。
“宝安影视十条”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全市唯一,全国领先。目前深圳市、各区尚未出台专门的影视产业发展政策。“宝安影视十条”是全市唯一率先制定的影视产业专项政策。从全国各地影视产业扶持政策来看,该政策的扶持导向、范围和力度均属于全国领先水平。二是范围广,内容全。扶持范围包括企业发展、载体建设、影视作品播出、放映及获奖、本土题材创作、影视活动举办、后期制作、设备研发、人才培训等,对影视全产业链环节的10个方面进行扶持。三是标准高,力度大。对影视企业落户最高500万元的奖励、电视剧播出最高300万元的奖励、电影票房最高800万元奖励、本土题材创作最高1200万元的奖励、活动举办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设备研发最高200万元的资助等,在近年全国出台的同类影视政策中奖励额度最高、力度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