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网综播放数据将有统一标准

广电总局近日发布《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报批稿,提出统一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行业标准。

广电总局近日发布《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报批稿,提出统一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行业标准。

此前,网剧和网综播放数据由各平台分别统计,今后将有统一标准,具体数据元素包括:用户信息(账号、ID、年龄、性别等)、设备信息、媒资数据(节目ID、类别、标题、导演、编剧、演员、集数等)、用户行为数据(节目类别、播放时长、播放操作类型、页面访问数据等)。

附全文

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等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machen@nrta.gov.cn

附件:

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报批稿).pdf

2、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报批稿).pdf

3、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报批稿).pdf

4、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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