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作”消费悲伤,这样的自媒体理当严惩

为何自媒体消费苦难的现象屡禁不止?如何治理这种乱象?

近期,一篇名为《一个武汉女生的真实日记》在朋友圈刷屏,而有人指出发布文章的个人微信公号“先生手账”并未经当事人同意,属于擅自摘编发布,是拿他人的痛苦来消费,换取自己的流量和打赏。

无独有偶,一篇名为《凡人李文亮医生的临终遗言》就李文亮医生的口吻发布,又一次“赚足”了大众的眼泪,消费当事人的苦难,再次吃起了“人血馒头”。

为何自媒体消费苦难的现象屡禁不止?如何治理这种乱象?

2月12日,本文对话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四新,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王君玲,以及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

消费苦难,吃“人血馒头”为何屡禁不止?

“自媒体擅自发布这名武汉女生的日记,从法律角度上来讲,这侵犯了当事人的著作权,是一种民事上的侵权行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四新说道。

“同时,这篇文章也涉及传播伦理的问题。”王四新解释道,在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允许他人转载的情况下,自媒体无视当事人意愿擅自整合、转载,实际就是拿别人的伤口来换取流,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同样的,《凡人李文亮医生的临终遗言》也是对李文亮医生本人意愿和尊严的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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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公众的关注和情感。

王四新认为,公众的关注是我们做好一切公共事务的基础。自媒体反复消费苦难、消费公众的情绪,浪费了公众的注意力,误导各界,尤其是政府采取不当的举措。这种情况还容易让公众感到危机、或审美疲劳,会使公共空间言论生态更加污浊。

面对自媒体吃“人血馒头”屡禁不止的现象,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王君玲给出了她的看法,“这首先与社交媒体的社会生态有关。在流量、利益的驱使下,流量意味着金钱,因此一些自媒体不顾伦理道德底线,一味地追求流量。”

“其次,这与社交媒体的内容生产特征有关。社交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其内容生产的主体为个人或不具有专业精神与职业操守的运营团队,这些人既没有经过职业规训,其生产过程也缺乏专业的审核与把关。内容的非专业化生产与生产流程的简化,导致一些自媒体内容水平一再走低失范,甚至引发严重的伦理道德问题。”

例如,2018年5月11日,微信公众号“二更食堂”蹭空姐遇害的热点推文《拖你们的福,那个杀害空姐的司机,正躺在家数钱》,用低俗的笔法虚构遇害细节和场景,引发了公众抵制。有网友留言“他们用文字,又杀了她一次”。

王君玲说,除了以上两点,消费苦难、吃“人血馒头”的自媒体号越来越多也与普通人的消费心理有关。“煽情、悲情往往能迎合用户的猎奇心理和同情心理。疫情当前的非常时期,社会心理普遍不安、恐惧、无力,需要寻找情绪的慰藉或发泄。”正是出于迎合这些需求,一些自媒体才时常通过炮制煽情和悲情的内容,消费苦难、吃“人血馒头”。

治理乱象需伦理道德、法律法规双管齐下

“自媒体出现的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王君玲认为这说明一些自媒体的从业人员不仅缺乏专业素养,也缺乏基本的人文素养,缺乏对人、对生命的尊重。

王四新强调,一方面,自媒体在传播信息时要了解法律规定,要清楚传播的内容可能给当事人和社会的既有秩序、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和平台也必须动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虚假传播、恶意传播、不计后果的传播行为进行惩治,减少不良传播现象的发挥、发生。这样才会让每一个传播者有基本的传播责任意识,才能把传播的事情做好。

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成为传播者的情况下,提高传播责任意识尤为重要。2019年2月21日,“咪蒙”微信公众号自主注销,旗下“才华有限青年”也同时显示注销。同时,今日头条、凤凰网等平台也发布声明,永久关闭“咪蒙”账号,不得转世。而这一切的导火索就是“才华有限青年”发布的《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在网上引起巨大争议和不小的负面影响。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认为,要减少这种自媒体消费苦难,造成侵权和不利影响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真实的内容,像《一个武汉女生的真实日记》这件事,当事人可以从侵犯著作权的角度进行法律规制,要求自媒体删除这篇文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而近日,小编了解到,擅自摘编“武汉女生日记”的微信公号“先生手账”目前已被封禁处理,相关文章已被删除,相关账号打赏也将原路退回给用户。

“如果自媒体发布的是虚假信息,虚构的人能与现实中特定的人对应上,而这个特定的人根本没有说过这些话,自媒体却以这个人的名义发表了一些虚假言论,这就涉及到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和姓名权的问题。对此,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的两个司法解释,以及《侵权责任法》里面的相应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另外,孙志峰还说道,一旦自媒体发布的信息造成社会恐慌,这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终会受到公安机关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同时,从互联网的角度来讲,孙律师认为,相关管理方也可以根据《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此类自媒体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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