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违规,广电总局25号文要求“自查”“整改”

就在大家吃着IPTV的瓜的时候,广电总局的又一份文件被曝了出来——广电总局网络司的25号文“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与商业机构开展内容合作进行核查的通知”。

广电总局25号文、6号文

上星期,广电总局的一份6号文“关于不得在IPTV中安装“奇异果TV"等APP的通知”在网上广为流传,IPTV规范再次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IPTV用户数已经达到了2.97亿户,以运营商目前公布的2020年规划来看,IPTV用户在2020年突破3亿不成问题,至于何时触顶,或许还会有一段很长的时间。

就在大家吃着IPTV的瓜的时候,广电总局的又一份文件被曝了出来——广电总局网络司的25号文“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中与商业机构开展内容合作进行核查的通知”。

在时间上,25号文要早于6号文,25号文是1月8日下发的,而6号文则是3月16日下发的。

为什么1月8日的文件今天才曝出来,说实话小编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其次两份文件都是下发给各地广电局的,比如6号文是给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明确提到这些地方的IPTV未经网络司批准安装非法APP,即奇异果TV等。

25号文下发的单位则是安徽、青海、广西、宁夏广电局,没有明确提到违规单位,只是说“部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以下简称(甲种证)持证机构或拟申请(甲种证)的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这些机构是谁?

小编在广电总局官网查询了下这个《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具体情况,据了解,可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机构只有两类,分别是:

1.经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2.有线电视数字化试点实施整体转换的地(市)级以上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包括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数字电视公司。

图像 2020-3-30,下午5

从目前已知的消息来看,申请甲种证的一般都是广电网络公司,例如,湖北广电网络2019年上线的“鳄鱼TV”,主推的就是视频点播产品。因此25号文提到的具体机构也就很清楚了,不出意外就是安徽、青海、广西、宁夏几家广电网络公司。

02 DVB+OTT合作面临大考

这次曝出的DVB+OTT合作中违规行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合作方不能设独立专区或通过独立APP提供视频点播内容。

随着有线电视用户数的不断下滑,有线网络本身对于OTT的开放度逐步提升,DVB+OTT作为在不断下滑用户的情况下,通过OTT绑定用户粘性,提升用户体验,保留有线电视用户的重要手段,在2020年正在被各大广电网络运营商所接纳。

此次的文件对于可管可控的要求是一次重申,对于此次文件重点提出的内容,明确了两条红线:

1、广电网络运营商不得通过设立独立专区的形式,直接接入互联网内容SDK进行DVB+OTT合作。

2、广电网络运营商不得安装互联网内容提供方的互联网APP进行DVB+OTT的合作。

在此限制之下,当下唯一可以进入有线网络的渠道便是要求,所有媒资资源进入点播业务开办机构的媒资库,点播业务开办机构需要对负责播出的内容进行审核、上线及播出。

对于有线网络运营商,这无疑会增加有线网络运营商与内容提供方的谈判成本、利益相关考虑,甚至在内容的版权授权上,也会在有线数字电视与OTT自营内容上有些许的变化,进一步加大版权转授的难度。

结合之前6号文的内容,广电总局在2020年重申了对于DVB、IPTV可管可控的红线,明确了唯有媒资内容存在于播控平台,才有可能在大屏分发的原则要求。

若可管可控的要求进一步收紧,不仅对于优爱腾等互联网APP,也会进一步影响到行业内其余的产业链合作伙伴,需重点注意。

03 写在最后

对于有线电视,广电总局一直强调要始终把正确政治导向和安全播出作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行的生命线。

要打造从内容源头到用户家庭自主可控、可管理可溯源的安全网络,确保在任何极端情况下,有线电视网络都不会出现全局性风险,都能够安全播出和传输。

因此,广电网络在未来的合作中,内容的安全播出一定要放在首位,总局的任务不能忘!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