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联名声讨“狗署名”:闹剧背后,是编剧行业生存的一地鸡毛

在资本主导内容创作和制片人中心制、导演中心制下,编剧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日前,影视圈中一则编剧张慧敏实名举报制片人刘燕燕侵犯编剧署名权,在正片中以宠物狗名字挤占编剧署名的事件闹得纷纷扬扬,获得了许多业内人士的声援,之后201位编剧联名声讨刘燕燕给狗署名当编剧,将事件推上了高潮。

实名举报文章截图

剧本对影视作品来说是重中之重,但编剧在整个行业生态中的地位却一直都没有得到该有的重视,“狗署名”事件激起了编剧群体的集体抗议,一定程度上也是积攒许久的不满情绪爆发的结果。在资本主导内容创作和制片人中心制、导演中心制下,编剧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虽沾巾覆形,不及贵门犬?”

《马兰谣》是一部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原型的主旋律作品,而编剧张慧敏表示该剧的制片人刘燕燕在和自己沟通的过程中透露,《马兰谣》换了四波编剧,但正片中编剧一栏只放了两个名字,其中就有刘燕燕的宠物狗的名字“艾米”。

在面对编剧质疑时,刘燕燕还表示,“我说让它衬托你”。

制片人在电视剧中给自家的狗署名编剧,却剥夺了真正的编剧在正片中的署名权,甚至还声称在电视剧拍摄期间雇佣了打手对付导演和编剧,公然毁约不支付正常稿酬甚至强迫编剧签署不平等合同,这样魔幻的事情让人感受到现实的迷惑,这部2016年播出的剧,也让“编剧”这一职业角色在五年之后以弱势者的身份再次出现在了大众面前。

张慧敏的实名举报受到了业界的声援,编剧汪海林、宋方金、余飞、李亚玲、祝明等人也纷纷在微博转发评论此事,李亚玲称事件是“资本的傲慢,对文化的蔑视,对文化人的侮辱”。6月20日,201位编剧自发联署声援,力图捍卫编剧的人格尊严和正当权益。

据悉,今年4月,刘燕燕状告张慧敏的名誉侵权案已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该案起因是编剧张慧敏写剧本半年多却没拿到稿酬,在网络上陈述此事索要稿酬反被刘燕燕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相关案情并不明晰,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判决。

张慧敏实名发布的举报信除了陈述“给狗署名”这一事情外,还附有录音和截图作证,一石激起千层浪,引爆了编剧群体的集体愤怒。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是一件再正当不过的事情,《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了作者的署名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人人身权利当中的一项,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署名以及署名的方式、顺序,也有权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

但实际情况中,编剧的署名权却一直处在一种难以被保障的状态,编剧行业因为署名问题产生的纠纷众多。

2020年,编剧王先生和杨女士因署名权起诉《隐秘的角落》出品方,引发行业热议;2018年,编剧张灿灿曝出与《法医秦明2》制作方关于署名权和稿酬的纠纷;2018年,编剧陈琼琼起诉《白夜追凶》编剧韩冰,要求韩冰公开道歉和优酷追加编剧署名;2017年,编剧李亚玲指责陈思诚独享《唐人街探案》编剧署名权;2016年,编剧、作家蒋胜男起诉《芈月传》制片方侵犯其编剧署名权;2014年,编剧胡强及刘桉因署名权纠纷起诉《北平无战事》编剧刘和平,引发关注;2007年,编剧李东东因《金婚》署名权发起维权,2009年维权成功……

除了这些因为法律纠纷曝光在大众面前的作品,或许还有许多更不知名的编剧默默承担着署名权被剥夺带来的损失。而除了署名权被剥夺之外,编剧还会面临稿费拖欠、被骗大纲、作品被抄等各种问题。

剧本重要

但为何编剧总是不受重视?

编剧余飞在微博转发评论时说到“没有编剧就没有剧本,没有剧本就没有影视行业”。“剧本剧本,一剧之本”,理想状态下,编剧在影视创作中应该是处于相当关键的地位,无论是作品定调定性,还是拍摄、后期制作过程,都需要以前期的剧本创作为核心,他们对影视作品的贡献完全不弱于演员、导演。

那么编剧在影视创作中的话语权为什么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资本和效益的考量。

当影视行业受到资本入侵的深刻影响之后,影视创作不再是创作导向,而更偏向于商业化。一部作品从策划、创作到最后投放市场产生盈利,中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而又因为影视行业属于高利润的行业,无论是名声、荣誉还是真金白银,影视作品产生的效益具有极强的吸引力。

影视作品创作的各个环节中,能够带来市场价值的关键在于明星演员、知名导演或是IP加持,尤其是漫画、小说、游戏等IP越来越多地成为影视创作剧本后备之后,“去编剧化”的现象更加明显。除了极个别已经打出名声、获得普遍认可的编剧,很少有受众会因为编剧而为影视内容买单。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编剧更多的是一个“背锅”的角色——作品烂尾,怪编剧;逻辑不通,怪编剧;故事注水,也怪编剧。但实际上,编剧完成最初的剧本创作之后,在项目落地过程中究竟能够对内容有多大的掌控力是未知的。

网络上,各种剧作粉丝都有对编剧的责备

在“导演中心制”的创作环境下,幕后制作力量中,制片人和导演通常是一部作品吸引演员加盟、资本投入的核心,他们对作品往往有绝对的话语权。除此之外,投资方、平台方、演员经纪公司等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影视剧本进行干涉。而编剧为了拿到报酬保证作品的顺利执行推进,只能在不断修改中将自己的作品改到符合各方要求。

众口难调,不专业的人往往会从自身的价值判断来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而不会从艺术价值、作品立意甚至基本的故事逻辑上来考虑整体效果,这样做出来的作品,很大概率有不伦不类的违和感,或是千篇一律的套路感。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多之后,会为整个编剧行业打上“不专业”的标签,让剧本在创作环节受到更多的质疑和更多的“指点”,让越来越多没有受到正规培训、没有创作天赋和生活经验的人进入到编剧行业。

谁来保障编剧权益?

在韩国,编剧中心制在电视剧制作过程中充分体现。编剧在剧组具有权威地位,导演和演员不能擅自修改剧本,在编写创作甚至播出、营销推广的各个环节都有足够的话语权,尤其在边拍边播的制作方式下,编剧的作用被更加放大。

美国影视行业的各个工种设有专门的公会维护从业者权益。据有关媒体报道,美国编剧工会与资方工会会签署一个所有成员必须遵守的《基础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署名约定、分离权、纠纷仲裁程序、影视剧重播及其他收入分成、养老与福利等各个方面。而工会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编剧稿酬,只代表编剧自身利益。

美国编剧工会

2010年,上海的一次编剧研讨会上,几位著名的电视剧编剧呼吁,希望成立一个电视剧编剧的组织,规范行业行为,加大维权力度,鼓励原创精神,提高编剧水平。这项倡议得到呼应,由此成立了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编工会成立之后为不少弱势编剧提供了声援,但随着电视台的式微,编工委的影响力逐渐下降,在编剧维权中的角色也逐渐淡化。

一位联署声援名单中的编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编剧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多年来编剧一直处于行业最底层,几乎每个编剧都经历过很多次被制片方霸凌的事件。”在编剧立法尚不完善,单纯依靠合同约束难以保障编剧权益的现实情况下,编剧的权益若是一直处于无法得到保障的状态,无法与发展迅速的影视行业相匹配,势必会造成内容创作的缺失,从而从根本上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

今年两会期间,电视剧《芈月传》《燕云台》等作品的原著作者及编剧蒋胜男提交了“依据著作权法规定严格落实编剧署名权及名次权的建议”,特别呼吁各方重视版权保护,确立编剧重要地位,切实保护国产影视作品的原创力。6月1日,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提高了侵犯著作权的赔偿额度,为保障著作权提供了更坚实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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