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局集中整治“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

湖北广电局集中整治“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

湖北广电局集中整治“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市县两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清理“灰广播”、查处非法医药广告与全面加强频道频率管理、全面加强广告播出管理结合起来。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和《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规定》等,严格落实广告发布“三级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完善优化广告审查员负责制等内控管理机制,把好广告导向关、审查关、播出关。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对全省86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监看,确保全省“灰广播”清零和广告播出秩序进一步好转;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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