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办法修订出台,国家重点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

列入国家重点电影项目的,每部影片摄制最高资助2000万元;列入省重点电影项目的,摄制最高资助1500万元;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电影局获悉,省财政厅、省电影局印发《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优秀国产影片、国产影片的摄制和发行放映、乡镇影院建设等给出系列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办法》,对在江苏注册的影视机构(独立法人) 作为第一出品方,并经省电影局认定后的江苏出品影片:列入国家重点电影项目的,每部影片摄制最高资助2000万元;列入省重点电影项目的,摄制最高资助1500万元;获得国家电影局精品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影片,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在江苏注册的影视机构(独立法人)作为第一出品方,并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的江苏出品影片: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每部影片奖励500万元;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优秀少数民族题材影片、优秀青年创作影片、优秀农村题材影片、优秀少儿影片等综合奖项的,每部影片奖励400万元。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最佳戏曲片奖等综合奖项的,以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的影片,每部奖励300万元。

对在江苏注册的影视机构(独立法人)作为第一出品方的江苏出品影片,城市院线首次公映累计票房达1亿元(含)以上的国产影片,每部最多奖励500万元。

发行放映江苏出品影片业绩排名前五的在苏院线, 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总部在江苏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影管公司(独立法人)排名前3名的影管公司,每家最高奖励50万元。对新建乡镇影院,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家影院一次性配套补助50万元。对列入江苏电影“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重点影展、主题展映活动, 每项活动最高补贴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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